本一般條款適用於 LIVINPARIS 與其客戶(以下稱“客戶”或“住客”)之間的住宿合同。本條款以法文版本為準。
第1條 — 適用法規
本一般條款構成住宿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該合同受《法國旅遊法典》約束,不賦予客戶繼續佔用房屋或以該地址作為註冊地址的權利。客戶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援引普通住宅租賃相關法律。客戶確認並承諾,絕不將住宿合同所涉及的房屋申報為主要住所;否則客戶須承擔相應責任,合同將自動終止。
第2條 — 預訂條件
公寓預訂僅在 LIVINPARIS 接受後生效。客戶須支付預付款以確保預訂。如未支付,LIVINPARIS 可自行決定不予保留預訂。
預付款須使用獲認可且具償付能力的機構發行的有效信用卡支付,並提供卡片資訊,包括卡背面安全碼和有效期;亦可透過 SEPA 即時銀行轉賬支付。
第3條 — 價格與付款條件
價格以歐元表示,除旅遊稅外,包含所有稅費,僅涵蓋公寓的提供。自選服務不包含在內。按每位成人每晚計收的旅遊稅另計。
LIVINPARIS 保留按法定適用稅率調整增值稅或旅遊稅並相應計入費用的權利。
LIVINPARIS 僅接受 Visa、Mastercard 和 American Express 信用卡。現金支付僅限交易總額低於以下限額的情形:法國稅務居民個人為1,000歐元,外國稅務居民個人為15,000歐元。入住公寓前,須付清住宿費用及額外收費的自選服務費用;延長住宿時亦同。僅在這些款項全部付清後,預訂方最終確認。提前離店不產生任何退款權利。自發票付款到期日起,逾期款項按每延遲一個月加收1.5%的費用。
第4條 — 押金
辦理入住及領取鑰匙前,客戶須向 LIVINPARIS 提供押金,以擔保入住期間公寓可能發生的損壞。押金為預訂金額的10%,最低500歐元,須透過信用卡預授權提供。如公寓未發現損壞,預授權將在退房後三個工作日內解除。如退房檢查發現問題,或未遵守住宿規定,押金將在一個月內扣除維修費用或其他已發生費用後返還。如押金不足以支付已確認的損失,客戶須在 LIVINPARIS 通知後48小時內補足。超過該期限,應付餘額按每延遲一個月1.5%計息。
第5條 — 入住與退房條件
客戶抵達時,LIVINPARIS 將迎接客戶,以完成住宿合同、結清住宿費用與押金、交付鑰匙、門禁密碼和/或門禁扣,並進行入住檢查。客戶須在抵達前30分鐘致電 +33 (0)7 87 78 29 13 聯絡 LIVINPARIS。入住時間為15:00至22:00,退房須在11:00前完成。20:00至22:00的晚間入住屬於自選服務,收費30歐元(含稅)。22:00後不提供入住服務。合同期滿時,LIVINPARIS 亦將到場收取鑰匙並檢查房屋。客戶離開而未歸還鑰匙的,視為鑰匙丟失。客戶未經退房檢查即離開的,房屋狀況以 LIVINPARIS 在客戶離開後發現的實際狀態為準。最遲退房時間屆滿後,客戶明確授權 LIVINPARIS 收回房屋,並放棄留在房屋內的個人物品;這不影響因房屋損壞以及處理遺留物品所產生的罰金或賠償。
客戶確認,合同期滿退房時,每丟失或未歸還一把鑰匙,即自動產生向 LIVINPARIS 支付300歐元罰金的義務;每丟失或未歸還一個門禁扣,則為100歐元。
第6條 — 取消及未入住
任何取消均須書面通知 LIVINPARIS,並僅在其收到後生效。客戶取消預訂時,須承擔相當於已付全部預付款的賠償。超過預訂所規定的取消期限和/或未入住(未辦理入住)的,客戶自動承擔相當於全部住宿費用(不含稅)的賠償,另加10%的合同罰金。客戶無論因何原因提前離店,均無權要求 LIVINPARIS 退款。
第7條 — LIVINPARIS 服務
費用包含入住和退房手續、客戶離開後的清潔及洗滌費用,以及家用織物(床上用品和毛巾)、洗漱用品、所列裝置和開放時間內的接待服務。LIVINPARIS 亦提供以下付費服務:每日清潔、每日家用織物洗滌以及按需定製服務。此類附加服務須透過電話、電子郵件或辦理入住時預訂,且視供應情況而定。費用根據公寓面積有所不同。
第8條 — 住客義務
公寓將以良好維護狀態交付客戶。客戶承諾妥善使用租用房屋及其設施,並在抵達後四小時內報告任何問題、缺失物品或損壞。客戶事先授權 LIVINPARIS 為維護、維修、檢查、安全工作或緊急措施進入房屋。進入前,LIVINPARIS 承諾使用客戶辦理入住時提供的電話號碼和/或電子郵箱聯絡客戶。
客戶承諾:
— 不超過合同規定的公寓入住人數(如未註明人數,則每間臥室兩人,加客廳兩人);
— 不干擾鄰居,尤其不得舉辦舞會、音樂派對,或參加人數超過公寓容量的聚會;
— 不在房屋內從事商業、手工業或職業活動,亦不將其用於存放傢俱;
— 不在租用房屋內吸菸,不點燃蠟燭或使用其他明火;
— 白天或夜間均不得製造噪音干擾。如發生干擾,住客事先授權 LIVINPARIS 進入房屋並予以制止,必要時可要求所有人離開;
— 不向洗手盆、浴缸、水槽、馬桶或類似設施放入可能堵塞管道的物品;否則客戶須承擔恢復設施所需的費用;
— 發生任何事故或損壞時,即使表面未見損害,也須立即通知 LIVINPARIS。
第9條 — 責任
LIVINPARIS 不對公寓內個人物品的失竊或損壞承擔責任。住客超過公寓入住人數上限的,LIVINPARIS 亦不承擔責任,全部後果由住客承擔。如 LIVINPARIS 因任何原因取消預訂,將盡力在其房源中,為客戶相同日期提供同等住宿。如無法提供,將按相關期間的比例退還客戶已付款項。
第10條 — 違約處理
客戶未履行任何義務,或行為不當、可能干擾樓內其他住戶的,合同將無需手續、無需等待而自動終止。客戶須立即離開房屋,無權要求退還預訂款。客戶拒不離開的,對繼續佔用的每一日或不足一日的期間,均自動按每日預訂價格的2.5倍收取佔用費;必要時可請求主管機關協助驅離。作為違約處罰,押金將自動歸 LIVINPARIS 所有,且不影響其他應付損害賠償。合同終止且 LIVINPARIS 收回房屋後,客戶被視為已將留存物品放棄給 LIVINPARIS。如因物品性質需要由專業人員搬運和處置,全部費用由客戶承擔。客戶須在 LIVINPARIS 首次要求時支付該費用,並另行按每日預訂價格的2.5倍支付佔用費,直至物品清除之日。必要時 LIVINPARIS 可先行墊付費用。
第11條 — 準據法及最終條款
適用法國法律。客戶如希望修改本一般條款中的任何規定,須在合同特別條款中註明,並經 LIVINPARIS 同意。如本一般條款的任何規定因任何原因被認定為違法、無效或不可執行,則該規定視為不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,不影響其餘規定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