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一般条款适用于 LIVINPARIS 与其客户(以下称“客户”或“住客”)之间的住宿合同。本条款以法文版本为准。
第1条 — 适用法规
本一般条款构成住宿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该合同受《法国旅游法典》约束,不赋予客户继续占用房屋或以该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的权利。客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援引普通住宅租赁相关法律。客户确认并承诺,绝不将住宿合同所涉及的房屋申报为主要住所;否则客户须承担相应责任,合同将自动终止。
第2条 — 预订条件
公寓预订仅在 LIVINPARIS 接受后生效。客户须支付预付款以确保预订。如未支付,LIVINPARIS 可自行决定不予保留预订。
预付款须使用获认可且具偿付能力的机构发行的有效信用卡支付,并提供卡片信息,包括卡背面安全码和有效期;亦可通过 SEPA 即时银行转账支付。
第3条 — 价格与付款条件
价格以欧元表示,除旅游税外,包含所有税费,仅涵盖公寓的提供。自选服务不包含在内。按每位成人每晚计收的旅游税另计。
LIVINPARIS 保留按法定适用税率调整增值税或旅游税并相应计入费用的权利。
LIVINPARIS 仅接受 Visa、Mastercard 和 American Express 信用卡。现金支付仅限交易总额低于以下限额的情形:法国税务居民个人为1,000欧元,外国税务居民个人为15,000欧元。入住公寓前,须付清住宿费用及额外收费的自选服务费用;延长住宿时亦同。仅在这些款项全部付清后,预订方最终确认。提前离店不产生任何退款权利。自发票付款到期日起,逾期款项按每延迟一个月加收1.5%的费用。
第4条 — 押金
办理入住及领取钥匙前,客户须向 LIVINPARIS 提供押金,以担保入住期间公寓可能发生的损坏。押金为预订金额的10%,最低500欧元,须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提供。如公寓未发现损坏,预授权将在退房后三个工作日内解除。如退房检查发现问题,或未遵守住宿规定,押金将在一个月内扣除维修费用或其他已发生费用后返还。如押金不足以支付已确认的损失,客户须在 LIVINPARIS 通知后48小时内补足。超过该期限,应付余额按每延迟一个月1.5%计息。
第5条 — 入住与退房条件
客户抵达时,LIVINPARIS 将迎接客户,以完成住宿合同、结清住宿费用与押金、交付钥匙、门禁密码和/或门禁扣,并进行入住检查。客户须在抵达前30分钟致电 +33 (0)7 87 78 29 13 联系 LIVINPARIS。入住时间为15:00至22:00,退房须在11:00前完成。20:00至22:00的晚间入住属于自选服务,收费30欧元(含税)。22:00后不提供入住服务。合同期满时,LIVINPARIS 亦将到场收取钥匙并检查房屋。客户离开而未归还钥匙的,视为钥匙丢失。客户未经退房检查即离开的,房屋状况以 LIVINPARIS 在客户离开后发现的实际状态为准。最迟退房时间届满后,客户明确授权 LIVINPARIS 收回房屋,并放弃留在房屋内的个人物品;这不影响因房屋损坏以及处理遗留物品所产生的罚金或赔偿。
客户确认,合同期满退房时,每丢失或未归还一把钥匙,即自动产生向 LIVINPARIS 支付300欧元罚金的义务;每丢失或未归还一个门禁扣,则为100欧元。
第6条 — 取消及未入住
任何取消均须书面通知 LIVINPARIS,并仅在其收到后生效。客户取消预订时,须承担相当于已付全部预付款的赔偿。超过预订所规定的取消期限和/或未入住(未办理入住)的,客户自动承担相当于全部住宿费用(不含税)的赔偿,另加10%的合同罚金。客户无论因何原因提前离店,均无权要求 LIVINPARIS 退款。
第7条 — LIVINPARIS 服务
费用包含入住和退房手续、客户离开后的清洁及洗涤费用,以及家用织物(床上用品和毛巾)、洗漱用品、所列设备和开放时间内的接待服务。LIVINPARIS 亦提供以下付费服务:每日清洁、每日家用织物洗涤以及按需定制服务。此类附加服务须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或办理入住时预订,且视供应情况而定。费用根据公寓面积有所不同。
第8条 — 住客义务
公寓将以良好维护状态交付客户。客户承诺妥善使用租用房屋及其设施,并在抵达后四小时内报告任何问题、缺失物品或损坏。客户事先授权 LIVINPARIS 为维护、维修、检查、安全工作或紧急措施进入房屋。进入前,LIVINPARIS 承诺使用客户办理入住时提供的电话号码和/或电子邮箱联系客户。
客户承诺:
— 不超过合同规定的公寓入住人数(如未注明人数,则每间卧室两人,加客厅两人);
— 不干扰邻居,尤其不得举办舞会、音乐派对,或参加人数超过公寓容量的聚会;
— 不在房屋内从事商业、手工业或职业活动,亦不将其用于存放家具;
— 不在租用房屋内吸烟,不点燃蜡烛或使用其他明火;
— 白天或夜间均不得制造噪音干扰。如发生干扰,住客事先授权 LIVINPARIS 进入房屋并予以制止,必要时可要求所有人离开;
— 不向洗手盆、浴缸、水槽、马桶或类似设施放入可能堵塞管道的物品;否则客户须承担恢复设施所需的费用;
— 发生任何事故或损坏时,即使表面未见损害,也须立即通知 LIVINPARIS。
第9条 — 责任
LIVINPARIS 不对公寓内个人物品的失窃或损坏承担责任。住客超过公寓入住人数上限的,LIVINPARIS 亦不承担责任,全部后果由住客承担。如 LIVINPARIS 因任何原因取消预订,将尽力在其房源中,为客户相同日期提供同等住宿。如无法提供,将按相关期间的比例退还客户已付款项。
第10条 — 违约处理
客户未履行任何义务,或行为不当、可能干扰楼内其他住户的,合同将无需手续、无需等待而自动终止。客户须立即离开房屋,无权要求退还预订款。客户拒不离开的,对继续占用的每一日或不足一日的期间,均自动按每日预订价格的2.5倍收取占用费;必要时可请求主管机关协助驱离。作为违约处罚,押金将自动归 LIVINPARIS 所有,且不影响其他应付损害赔偿。合同终止且 LIVINPARIS 收回房屋后,客户被视为已将留存物品放弃给 LIVINPARIS。如因物品性质需要由专业人员搬运和处置,全部费用由客户承担。客户须在 LIVINPARIS 首次要求时支付该费用,并另行按每日预订价格的2.5倍支付占用费,直至物品清除之日。必要时 LIVINPARIS 可先行垫付费用。
第11条 — 准据法及最终条款
适用法国法律。客户如希望修改本一般条款中的任何规定,须在合同特别条款中注明,并经 LIVINPARIS 同意。如本一般条款的任何规定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违法、无效或不可执行,则该规定视为不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,不影响其余规定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。
